更新时间:2022.07.06
刑拘转监视居住的条款规定是刑事诉讼法中第75条规定,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
在我国37天没批捕也没放人的话可能是延长羁押期限,刑事拘留没有三十七天必须放人的规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然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拘留一般由相关公安机关去进行执行。在执行的时候,应该带着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同时向被拘留人出示。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面,进行盖章或者是签字。如果是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就需要通知被拘留人,所在的当地公安机关,被拘留人
监视居住和监外执行区别:不同是监视居住,就是回家理居住,由居住地管辖派出,和街道办事处对自己的一举一动进行监管,在归定的期限不能离开本市,一定由监管单位规定活动范围不准离开他们范围准时由派出所规定日期时间到指定地点报道,还有你的监护人对自己
监视居住继续侦查的期限是多久法律没有规定,但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期限,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犯罪嫌疑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 3.犯罪嫌疑人系生活不能
对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执行;没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指定住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所执行可能妨碍侦查的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
在我国,对于监视居住的情况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