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性质和效力不同,发生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主体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具体如下: 1、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性质和效力不同 (1)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
一、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在于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一样。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
1、前提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因继承人死亡而产生,转继承因受遗赠人做出转让受遗赠的表示而产生; 2、继承主体不同。转继承主体没有限制,而代位继承人只包含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 3、适用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代位继承则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特定继承人继承。二者的适用条件、权益属性等内容均不同;转继承,继承人所继承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二者的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而转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最后,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之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针对转继承以及代为继承的规定,转继承与代为继承的区别在于,转继承与代为继承发生的时间不同,转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之后,并且被继承人的子女与被继承人之后死亡;代为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子女死亡之后,并且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性质和效力不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主体不同;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法定继承和代位继承一般具有如下几方面的区别: 1、继承人范围不同。即法定继承人一般是与被继承人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人有可能不是; 2、继承条件不同。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后,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亲属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继承范围不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区别: (一)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二)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条件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等
继承人死亡,其子女代替继承者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去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就是代位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的其他继承就是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代位继承需要满足被代位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