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严重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决水、爆炸等罪,构成上述罪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方式有:判处行为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为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行为人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观罪过形式不同 交通过程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方面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若行为人驾车撞人明显具有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概括性的犯罪。这类犯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与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明显不同。危害公共安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000.11.27) 第七条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年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
醉驾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醉驾为危险驾驶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醉酒驾车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性质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也会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对于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险方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