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首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
区别: 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3、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 4、犯罪主体不同。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分是: 1.两者的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为已有为目的,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只是暂时借用本单位的资金,没有永久占有的故意; 2.两者的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既可以是本单位的资金,也可以是本单位
首先,两罪的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不完全相同。职务侵占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中由行为人管理的财物,即包括资金、物资等。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则只是本单位中行为人管理的资金。资金一般指人民币、外汇、股票、支票、国库券等有价证券。职务侵占的客体是公司、企
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等,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
首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
首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等,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
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
首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
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应从二者之间的不同点进行区分,即:主体不同,前罪是特殊主体;后罪是一般主体。目的不同,前罪是逃避缴纳税款而非法获利;后罪是使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执行职务。侵害对象不同,后罪侵害的对象范围更广。客体不同,前罪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
职务侵占罪和一般侵占罪的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 2、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属于自诉案件,职务侵权罪是公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