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风险包括申请的法院没有管辖权,保全申请错误等,申请财产保全只有在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不申请保全其利益将会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的时候,且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如果已经起诉并判决生效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否则提起督促程序或者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但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不得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可以。 债务人可以放弃到期债权,但如果对债权人造成了侵害,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无权提前收回债务,如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的,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必须符合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并提供了担保的申请条件。
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可以进行抵消,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
破产程序终结后,原则上不启动个别执行程序。破产程序属于概括清偿,执行程序属于个别清偿。 但若相关债权人新发现其有未经破产分配的财产,若无通过破产法上的程序获得救济的可能,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并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
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单方解除是可以的,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债权转让的目的的不能实现;一方明示违约的;一方迟延履行,经合理催告后仍不履行的;或者一方根本违约的等情形。
破产清算债权人的权利如下: 1、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积极性行使行使以下职权: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