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 (一)门诊及住院病历; (二)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三)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四)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五)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六)死者尸体。
1.尽早封存病历。病历应当是病情展开的真实记载,应当是供认医疗单位医治办法是不是正确、有无医疗差错的重要根据,在司法审判中也应当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书证材料。2.及时进行尸检以查明死因。尸检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为医学技术鉴定和司法裁决供应直接的根据
发生医疗事故后想要搜集证据的,可以通过自行收集或者是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方式来收集证据。具体如下: 1、首先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 2、如果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1、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2、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
一、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 二、病历资料复印件; 三、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四、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五、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六、如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权
刑事证据三性的质证是: 1.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2.真实性,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 3.证据关联性,证明是否存在瑕疵、伪造的痕迹等。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承担举证的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
证明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
主张交通事故医疗费举证可以出示病历、诊断证明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医疗事故案件中,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专家鉴定结论之外,还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书证或物证: 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门诊及住院病历、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手术中的切除组织、死者尸体等。犯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