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未成年的监护人是父母。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姐姐成年能做监护人。监护人是有顺序的,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
监护人可以是亲戚。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是他的父母,但是如果父母死亡或者失去监护能力,那么这个时候就会由亲属进行监护,一般都是由(外)祖父母或者兄姐担当监护人。
一般情形下十八周岁以后可以不要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不用监护人进行监护。
未成年人肯定是不可以当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是属于没有任何民事能力的人;一般作为监护人都必须要是成年人,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父母不健在,一般可以由其它亲属来当监护人。监护人只有自己的父母才可以担当,没有父母的可以由亲属来进
姐姐可以算监护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没有监护能力或者已经死亡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已经去世,或者同样没有监护能力的,哥哥可以是监护人。 2、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来说,在配偶,父母、子女无法担任其监护人时,哥哥属于近亲属,可以是监护人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可以作为临时监护人。 民法典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
监护人一般无权放弃监护权。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可以放弃监护权,但是可申请变更监护权。以未成年子女为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即使离婚父母也均为子女的监护权人。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其不履行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法
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恢复。监护人不正当行使监护资格,致使监护资格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其监护资格。可以恢复监护人资格的条件: 1、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其确有悔改表现的。 2、监护人资格的恢复必须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即被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