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放的军人退伍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退伍费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等财产,应当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军人的退伍费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就退伍获得退伍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退伍获得退伍费的,则有部分退伍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来计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军人离婚退伍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是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军人退伍费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等财产,应当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
领证后给的彩礼不是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彩礼归受赠人所有。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属于赠与给女方所有,所以并不是夫妻共同
结婚后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属双方共同财产。 但是,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领结婚证后,如果赠与人明确只赠与女方一人的,那这部分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只有是婚后赠与夫妻双方且没有明确说明赠与对象的陪嫁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不是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本身含有赠与
婚后夫妻共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明是给
军人转业时会得到一笔包括军人安家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在内的转业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凡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凡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