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监视居住期满或被法院判处无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或判处有罪但是量刑是非羁押刑的均会解除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不算刑事拘留。详细分析如下: 1、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2、刑事拘留是指另外的独立于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 3、监视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
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期满后会立即解除强制措施,犯罪嫌疑或被告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监视居住不等于证据不足,我国法律规定:①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④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⑤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的期限在六个月之内。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监视居住的时间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情况决定的,只要没有超过法律对监视
一般的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民警的执行:具体由居住地当地的社区矫正组织负责实行,比如,具体可以采取以GPS定位被监视人手机,随机拨打被监视人手机来监控其行动。或者根据被监视人的地址,随时上门调查。
监视居住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于监视居住的解除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是申请解除。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况有: 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监视居住属于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只能说明办案机关认为其已经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不是已经确定构成犯罪。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要由法院在开庭审理后,通过判决来确定,也就
被监视居住的人是有选举权的。一般情况下,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