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支付需要按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 2、鉴定结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上的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医疗费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承担,然后再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医疗费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一般情况下,超过范围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
工伤伤残鉴定一般可以由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来做。如果单位在三十日内及时向社保行政部门申报工伤的,该社保行政部门应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和工伤等级的决定。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申请的,则劳动者一方可向劳动局申请,由劳动局及时作出决定。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认定为残疾等级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障的,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由社保部门承担,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的
伤残鉴定机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工伤医疗费自费部分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由用人单
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工伤赔偿项目和费用标准进行赔偿。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就赔偿事宜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劳动仲
伤残鉴定费用可以先自己支付,再向肇事方追偿。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