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 对于工伤认定下来,但已走医保报销的情形,其医疗保险报销的是不可以走工伤的,但是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是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的,在工伤认定之后,是可以进行报销的。
1、发生工伤的,需要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条例赔偿损失。如果单位不认定工伤的,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委托律师计算。 2、如果工伤保险中医疗费用已经全额赔付了,并且医疗费用
工伤报销范围有: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
工伤保险中规定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药费是可以报销的。一般情况下,除自费药物和进口药外,其余均可报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伤自费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约定工伤自费的,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该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1、可以报销,但是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住院时,医生会问清楚的,如果是工伤,不会给伤者使用医保卡 2、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险下的两个并列险种,相互之间不影响。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如个人先垫付后,应向公司申请报销费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
没有工伤保险医疗费的报销办法:如果所产生的医疗费符合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等范围之内的,参保人员可以携带其医保卡或社保卡、身份证、医疗缴费单据等直接去医疗机构等进行报销。
员工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二次手术费应该由单位负责。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公司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同你接触劳动关系,如过公司没有合适的工作安排给你做就算你在家休息都应当给你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