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主要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再审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再审条件如下: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 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
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
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方式有: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中没有伤残只住院了,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对受害者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应赔偿医治疗支出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实际治疗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等。 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其他
受害人按下列标准索赔: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相同、相近行业最近一年收入状况计算。 3.住院伙食补
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般是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机动车驾驶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