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区别是: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在尚未立案的情况下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在立案之后进一步审查发现当事人不符合相关起诉条件,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属于行政诉讼受案
予受理、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这三种裁判结果在我国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中均存在,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主要有以下几点: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即没有起诉权,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原告丧失了实体权利,也就
可以看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 1、不予受理有四种情况:一是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的;二是虽属于人民法院主管,但不属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或者不属本院管辖的;三是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又不能补正的;四是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对不予受理的起诉,是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不予受理与驳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区别,简要如下:第一、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第二,诉讼当事人不同。不予受理发生在立案前
可以看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 1、不予受理有四种情况:一是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的;二是虽属于人民法院主管,但不属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或者不属本院管辖的;三是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又不能补正的;四是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对不予受理的起诉,是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区别是: 1、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因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在程序上做出的否定裁定,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再次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因为起诉的请求在实体上不能得到支持,比如请求无证据支持或证据不足等。对于驳回诉讼请求的生效判决只能通过申诉处理。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2、适用法律不同; 3、适用阶段不同; 4、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 5、上诉期限不同; 5、案件受理费不同。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区别具体如下: 1、诉讼费收取及承担情况不同。不予受理不收取诉讼费,而驳回起诉应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由起诉人交纳并承担; 2、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 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 不予受理
不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 1、适用阶段不同。不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驳回起诉不适用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 2、诉讼当事人不同。立案前不予受理,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起
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