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
检察院不予批捕还是有可能判刑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意味着后面就没事了。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如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
检察院不予批捕一般还会判刑。逮捕只是法定的强制措施,不影响其犯罪判刑的过程。只要犯罪人符合法定逮捕要件,则需要被逮捕。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八条,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
检察院不批捕不会进去。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变更强制措施无非就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是这并不代表案件就此完结,公安机关还可以进行补充侦查。
检察院可以不予批捕的情形: 1、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2、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 1、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3、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
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不予起诉的,当事人一般不用去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之后,案件自然不会到法院。对刑事案件决定不予起诉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而此时案件通常也还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察院
检察院不予批捕取保候审后也可能会判刑。不予批捕和取保候审都不能代表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如果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后证据确凿、充分,证明犯罪分子确实存在犯罪事实的,则依然会被判刑。 逮捕和取保候审只是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强制措施,与最终是否判刑没有
检查院没有批捕法院会批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因此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批捕后一个月内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