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但是,可以给予其它的处罚。例如,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可以由不同的行政管理机关,依据行政法律法规和职权进行处罚。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后不加重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复议决定。,关于行政复议机关能否在被申请人所作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之外增加新的处罚种类或者加重对申请人的处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税务行政复议包括的范围如下: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三)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等等。
行政复议不会加重处罚,因为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决定,并可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当事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交包含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的请求以及主要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签名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等信息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的权利: ①在法定期限内,有依法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的权利。②有撤回复议申请的权利。③ 对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做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有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④ 有权要求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已经生效的复
行政处罚过重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处罚过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之日的六十日内,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税务的行政复议的方式是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若是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处罚是不可以重复处罚的。对于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且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只能按照数额高的规定来处罚。
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1、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 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 4、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行为、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