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对债权债务转让的主体,是有限制的。该主体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需要是依法享有债权,或者承担债务的主体。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债务人转让债务,则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时分两种情况,法定的概括转移无须通知、同意,合并、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的成为合同当事人,也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引起诉讼,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
债务转让法律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转让债务的具体流程:先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之后与第三人签订转让协议,此类协议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一种是债务人、债权人与第三人直接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既解决了债权人同意的先决问题,又能直接将三方权利义
债权债务转让的要求有:债权转让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务转让的,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债权债务转让的,从权利和从债务也一并转让。
债务转让的要求如下: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三)形式要件。依据《民法典》的规定
主债务转让的基本条件有: 1、被转移的债务确实可移转; 2、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 4、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民间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未经债权人同意的,不产生法律效力。
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还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处理,只要股东尽到了出资义务即可,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
债权转让通知的主体有原债权人,债权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债权债务转让必须具备的要素: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务; (二)债权债务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债务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