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重新审判的理由分别有: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法定其他情形。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作出的判决,可以依法上诉、抗诉。
需要。未经庭审出示、质证直接采纳为判决依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立案重审的条件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审理的程序如下: 1.关于立案。案件应立新的案号。 2.关于送达。送达的文书可以不按初审案件程序中规定的文书种类送达。 3.关于审判组织。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4.关于诉讼代理人。当事人需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 5.关于质
能重审的案件有: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三)违反回避制度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审理程序是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但是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在满足法定的情况下,可以上诉、抗诉。重审是上级法院认定审理不当要求重新审理,撤销原来的审理结果,发回重新审理。
(一)审核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审查判断证据是否具备法定形式,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判断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 (二)审核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三)审核证据的关联性: 1、审查判断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 2、审查判
刑事案件重审的审查内容是:对案件定罪和量刑对的事实、证据进行全面的审理。刑事案件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重审与刑事案件第一审判程序相同,审理的内容也相同。
申诉案件可以重新审判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