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上诉是重新审理,但需要人民法院受理后才能重新审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请重新审理。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
1、一般3个月内做出是否再审的裁定;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
发回重审的案件,若仍按原案号审理完毕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则可能使当事人产生二审法院对同一案件先后两次裁判相互矛盾的误解。因此,发回重审的案件,应重新立案。按重新立案时一审案件的编号顺序,编到多少号就是多少号,代字
发回重审的案件不需要重新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发回重审案件不需要重新立案。发回重审是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由原审法院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是不需要再次立案的。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以下情形而作出的一种裁定:
重新审判的条件: 1、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定罪量刑证据不真实、不充分、依法排除的,或者证明案件事实主要证据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
发回重审案件不需要重新立案。发回重审是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由原审法院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是不需要再次立案的。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
发回重审案件不需要重新立案。发回重审是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由原审法院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是不需要再次立案的。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
发回重审案件不需要重新立案。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等情形,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上诉案件中,法院受理的,是重新审理。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案件再审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