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刑事法庭当事人可以辩护,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依法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不得担任刑事辩护人的有:公安法和国家安全机关的现职人员;陪审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能担任刑事诉讼辩护人的主体包括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以及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
关于辩护,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主刑、附加刑、宣告缓刑);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灰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公、检、法及国家机关安全、监狱的现职工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单位犯罪实行两罚制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的,只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根据规定,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民事诉讼不可以附带刑事诉讼,但是刑事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采取先刑后民的审判原则,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