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
办准生证需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寸合影照片。流动人口还需要开具婚育状况证明,可以在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男女双方带上户口本、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开具婚育证明,到计生办进行盖章。之后带着这些证件资料到一方
房产证过户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房产证过户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等。
准生证一般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以及当事人的户口本和结婚证,同时还需要村委会盖章的生育申请表。但目前已经取消了准生证制度,当事人需要生育的,可自行安排生育。
换驾驶证需要的材料有: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等,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1、户口本,如果不能提供户口本,也可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在落户过程中和户口本具有同等效力; 2、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经过查验后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 3、《房屋信息摘要》,需要办理者持身份证
办理安置房产权证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安置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安置房屋平面图、安置房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房产所有权证。 (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四)房屋买卖合同草稿。 (五)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
需要卖方提供出示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原始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5、如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如已婚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 买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
1、房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申请者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相关行政机构的行政决定书;5、已设抵押权的,应递交抵押权人准许的书面材料;6、若是拆迁安置房,需递交拆迁补偿合同;7、房产共有者准许转移的意见书;8、规定的其它文件。
离婚后过户房产,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法院判决房屋过户的,当事人需要准备生效裁判文书、本人身份证明、财产权属证等材料; 2、夫妻双方协议房屋过户的,当事人需要准备房屋过户协议、离婚证(离婚判决)、财产权属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