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个人独资企业是为让外人感到困惑和混淆的地方,很多人说所谓的“一人公司”或者“一块钱注册一个企业”,都是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误解和谣传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
借款人和担保人中,借款人的责任是比担保人大的。具体而言,贷款后贷款人的责任要比担保人的责任大,发生贷款人拒绝偿还贷款后,其债务虽然会由担保人承担,但担保人在承担债务后有向贷款人追偿的权利,因此借款人责任更大。担保人的责任是从属于借款人,借款
担保合同没写时间会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六个月。
借款展期后保证人仍承担原来的担保责任。因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
监护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一)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二)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
一、债务加入人承担什么责任 债务加入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接受第三人承担债务承诺,应视为债务加入第三人向债权人表明偿还股权转让款债务加入的意思后,即使债权人未明确表示同意,仍应认定为债务加入成立。 二、债务加入是否需要债务人同意 无须经过原
质押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1、质押人怠于行使质权,造成损失的,由质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2、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质物,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提供相应的担保,质押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等。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
如果担保人是在不知道是非法集资的情况下担任担保人的,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非法集资所产生的借贷行为是无效的,那么不知情的担保人自然就没必要再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担保人在不知是非法集资的情况下充当担保人,则不需要承担责任。由于非法集资所导致的借贷行为是无效的,那么不知情的担保人就不必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第686条的规定,担保的形式包括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
可以直接和债务人协商沟通还款事项,对方不偿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担保人可以在下列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