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个人财产,可以由家属继承。因此,若职工在职期间,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职工家属可以向单位追偿。但基于目前住房公积金在法律上没有救济途径,职工家属只能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权利救济。
单位未缴住房公积金,已故职工的家属能够进行追偿。其家属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则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工伤职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但并不能因此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享有追偿权。用人单位追偿职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不以是否受到工伤伤害而区别对待。相关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
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权是在交强险范围内补偿后,对侵权人或有过错责任的第三人行使追偿权。行使途径有: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权是在保险公司实践补偿受害人后获得的,由于在受害人索赔诉讼中,侵权人和保险公司都是本案的被告。 2、保险公司直接
交通事故能使用代位追偿的法定情形有: 1、交通事故另一方车辆无任何保险且拒绝赔偿时,可以使用代位追偿; 2、交通事故另一方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3、交通事故另一方消极对待赔付义务时,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交通事故中代位追偿权包括人伤,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
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且该权利适宜代位行使。 3.须债务陷于迟延。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
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权要满足下列条件: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 3、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代位追偿的条件是:第一、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第二、投保了车损险;第三、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遇到以下四类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第一、第三责任方拒绝或无力赔偿;第二、第三责任方故
如果被用人单位拖欠离职的补偿金,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来讨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如果采取的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属于违法辞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赔偿孕妇,即孕妇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单位需赔偿其二个月的工资。如果属于过错性辞退的,则不用赔偿孕妇,为其结清工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