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6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进行。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三款
《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前已下葬的墓地土坟每个坟补偿500元,砖砌或水泥结构的,每穴补偿1000元: 骨坛每个补偿120元; 豪华的墓地另行协议补偿 条例实施后的土坟,不予补偿。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违建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2.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 3.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 4.是对院落空地按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
广州市人民政府通常会对征收人进行以下三项补偿,一般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由于征收房屋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由于征收房屋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通常需要制定适当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并且需要对被征收人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
1、砖混结构750元/平方米、砖木(瓦)结构55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440元/平方米。 2、相对应房屋结构给予 300、200、100元/平方米的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同时还给予15元/平方米的被拆除房屋残值收购费。 3、3000元
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
工厂宿舍拆迁补偿标准包括经济补偿。被拆迁人如果选择了货币补偿的,则职工宿舍的租赁关系就终止了,其货币补偿的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被拆除的房屋的房地产的市场评估的单价乘上被拆除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再乘上百分之二十。
对于农村坟墓拆迁补贴,只要是在规划区内的,国家都给予相应的补偿。不过标准并未统一,不同的地方,有相应的补偿政策。 1、迁坟前,征拆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必须发布迁坟公告。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由墓主亲属将坟墓迁葬到指定地点,并按规定标准补助;逾期未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