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
离强制探视权应当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探视权,夫妻在起草离婚协议时,要写明探视权行使的方式、时间和其他问题。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既然你们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则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约定行使孩子探望权即可,但是因为没有找律师,没有就探望权进行细化,只是约定可以看孩子,但是怎么看孩子没有很明确的约定,到今天也只有起诉法院要求法院解决了,另
认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实施的强制猥亵妇女罪,关键是查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特定的关系对妇女进行胁迫。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而容忍行为人对其猥亵的,不能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约定的方式:由双方就探望时间、期限、地点等相关事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一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方式有两种,即自愿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如双方都同意离婚,仅对财产分割问题存在争议,应在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写明诉讼请求包括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和对财产进行划分。双方均同意
首先,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就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离婚后探望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就此结束。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有权行使探望权,继续享受与子女之间的亲子权利。因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法官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一般就按照协商好的探视次数来履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