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转继承具体指的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还没来得及分割遗产就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在每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
共同继承是指继承人为数人,即为两人以上共同继承遗产。继承人的数量以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数为准,而不以实际继承的人数计算。例如,继承发生时享有继承权的可能是多数,但因有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被剥夺继承权,最后可能仅有一人参与继承。但只要继承发生时
遗嘱继承是指根据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和遗产处理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 2、遗嘱继承直接反映了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
股权继承的意思是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的一种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于股权继承作出限制性的规定。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要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
指定继承人的概念是:立遗嘱人依法订立遗嘱,确认由特定人员享有继承权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是有权依法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的,或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法定继承人,又称无嘱继承人。是指依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包括: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
第一继承人的意思是: 1、第一继承人是法定继承的概念,全称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2、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继承开始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先继承遗产; 3、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至于遗产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