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5
中国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现已建立起符合国际先进标准的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国内立法渊源和国际公约两部分。中国在制订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了与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
知识产权本质的特征: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
知识产权侵权,权利人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投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情节严重的构成违法犯罪时,应承担刑事责任。 例如:《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
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理方式如下: 1、固定取证现场发现的侵权商品的数量、经营规模; 2、固定经营者的经营信息,避免因当事人主体或其他程序问题影响诉讼效率; 3、固定被告的网站、宣传资料或存留在相关部门的资料; 4、积极追索侵权商品的源头,从源头
(1)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这是侵权行为的最基本分类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以认定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以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适用无过错原则或过错推
侵犯著作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但是根据最新规定,只有下列侵权行为可以构成本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
侵犯知识产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 2、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权益。其中的权主要指权利,包括国家权利、法人等单位权
关于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有: 1、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 2、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3、新闻报道失实。 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地域管辖,例如著作权侵权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级别管辖是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如下规定: 1、级别管辖规定为,知识产权纠纷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规定为,知识产权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对知识产权一般侵权行为的处理是: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