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担保期限过了担保人则没有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
担保人不担责的协议应约定,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的履行期限;保证方式、时间、范围;免责的具体情形;免责条款的效力等内容。
担保期限两年是指在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保证期限不超过主债务的期限,同时有一个最大期限,不能够超过两年,超过两年,保证人就不再具有担保作用,债权人也就是不能够要保证人承担责任了,在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情形,适用两年的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
担保合同必须载明担保期限。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担保人可以和债权人约定担保期间,如果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责任。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的效力为,如果担保合同是依法订立的,担保合同有效。即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主合同也有效的,担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