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门主持达成的赔偿协议书,只要是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般应当认定原协议的合法效力。 但如果原协议在签订的时候,确实存在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以及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约定一次性结案后可以反悔,一次性处理结案协议,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可以申请撤销; 如果没有申请撤销,则一次性处理包含了依法应当赔偿的所有项目,赔偿未涉部分视为当事人已经弃权。
交通事故达成调解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节,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只调解两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推翻调解书的方式: 1、如果调解书还未发生效力的,当事人可以拒绝签收调解书。 2、如果调解书已经发生了效力,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 1.事故责任认定要科学、合理,认定的依据与认定责任要因果相关,互为关联,严密无间,顺理成章。 2.协议内容要条理清晰,易于履行。 3.对于赔偿的具体项目要明确约定。 4.调解协议内容要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可以开头写明标题、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双方当事人身份事项;正文简述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责任认定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结尾由各方当事人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
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的书写方法: 1、应当写明调解各方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等身份信息; 2、写明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3、写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 4、写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等。
交通事故调解书应按以下内容及顺序书写: 1、标题。 2、事故时间、地点。 3、双方身份信息。 4、事故发生经过及双方损失。 5、责任认定。 6、具体赔偿事项。应包括具体赔偿项目、赔偿金额、赔偿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7、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发生交通事故当然可以调解。调解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赔偿的调
可以起诉车主。写好起诉状,带着身份证,交通责任认定书,对方的身份信息等,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侵害别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
私下签订的协议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签订的主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真实意思表示。一般来说,如果私下的签订的协议只要有法律效力,是不允许随意推翻的,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协议存在欺诈、不公平、意思表示不真实等类似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