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是执行公司出资人的决策,拥有执行权或一定程度的决策权,掌握着公司内部管理或外部业务的核心信息,并决定公司的决策及发展方向的特
“董”是指公司的董事,由股东会选出的董事和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出的职工代表组成,董事的任期有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可连选连任。“监”是指公司的监事,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公司违反相关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违法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的不可以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员的禁止条件有三年之内担任被吊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公司资金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
解聘公司高管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我国境内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公司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由公司法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义务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不得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以及债权人造成损失,否则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治理的制度如下: 1、改革与完善企业治理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2、企业治理制度构成现代企业管理系统的关键环节; 3、企业治理制度对企业绩效起决定作用。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高管的法律概念是: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是指普通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属于高层管理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