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会发生代位继承。此时应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 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情况,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不同点有: 1、继承时间不同,转让继承是指被转让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代位继承是指代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死亡; 2、继承主体不同,转让继承中的转让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和被转让继承人的其他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以下区别: 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让继承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直接继承后,转让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本质上是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两次继承。转让继承人只行使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代位人基于代位继
1.代位继承的被代位人与被转位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2.两者的范围不一样; 被代位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转位继承不仅是子女,还包括一切合法的继承得产者。 3.两者在适用法律上不同。 代位继承只适用依法继承,不适用遗嘱和遗赠,而转继承既适用
代位继承与转让继承有以下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前死亡; 2、继承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2、继承的内容不同; 3、性质不同; 4、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5、适用范围不同。
转继承代位继承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
代位继承和转位继承是我国继承制度中的两种特殊继承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这两种继承方式的关系比较复杂,并且还常常涉及历史的原因,因此,准确把握代位继承和转位继承以及二者之间的区别,无疑对于正确理解和执行继承法,妥善处理有关继承纠纷案件具有重
如下情况才产生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等情况。且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