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天,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例外情况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期限一般来说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某一具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从知道该行政行为当天开始计算,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
如果已经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但未超过诉讼期限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超过诉讼期限的,则法院可能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当事人的诉求。当事人如果依法要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起诉的时效期限是六个月内。
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60天,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行政诉讼针对复议不服提起诉讼的时间是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该时效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依照其规定。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两年内。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未作出赔偿决定的,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对于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一般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
当事人不起诉的,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