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15日内。 《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一般是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起算时间,可分为两种情况: (1)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
当事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撤回复议后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行政相对人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如果是申请行政复议后再起诉的,则诉讼时效是十五日。
申请行政复议60日过期。《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则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申请时限一般为六十日,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六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