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自愿要求离婚的,可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债权债务问题协商一致后订立书面的离婚协议,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再亲自到婚姻
全国各地离婚证办理地点都是在婚姻登记处。离婚程序:第一种是夫妻二人合意离婚,就是夫妻双方有协议,协议将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一般情况一天就办理完了。第二种方法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或被告经常居住地
离婚证的办理地点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信息: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薄;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
离婚的办理地点,具体是要看离婚方式: 1、如果是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写好协议后带上协议书三份,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不能异地办; 2、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不回登记地
离婚证手续的办理地点视情况而定: 1、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2、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
办理结婚证的办理地点是: 1、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2、省
办理结婚证的办理地点规定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中: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
离婚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的办理地点如下: 1、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