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工伤认定书需要六十天下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
一般情况下,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的,是不可以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等不属于职工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单位不配合,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正常情况下,工伤认定书应当下发给劳动者签收;如果人社局委托单位转交,单位不给的,向劳动部门索要。索要不成的,可以向其主管负责人投诉或者直接向上级省劳动厅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义务。 2、单
工伤认定书下来一般需要60天。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
关于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的获取规定为,工伤赔偿金一部分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有用人单位支付。 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金支付;交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性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其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之后,按照工伤认定的等级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标准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认为工伤影响了自己劳动能力的可以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更多工伤赔偿。也可以依据工伤认定书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下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工伤认定结果都没有异议并且身体以及恢复到可以做鉴定的程度,则可以马上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是要认定为工伤,对于工伤认定都没有异议,则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就可以委托鉴定。申请工伤的伤残鉴定时,
工伤认定没下来之前算病假。劳动者在工伤认定之前的请假不能算为工伤假。 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请工伤假。受了工伤的劳动者需要积极治疗自身的实际伤害。 治疗完毕后,劳动者要到劳动部门指定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
如果是工伤,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四个月还没有鉴定结论。已经超过了鉴定的时限,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了解情况,督促办理。
工伤认定下来后,还需要执行以下程序: 1、如果劳动者伤势严重,如骨折,在伤势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建议劳动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对因工伤造成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和停工留薪期进行鉴定; 2、相关鉴定结论出具后,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