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
股份公司分红只能按照实缴比例分,但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可以做出其余约定。股份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有限公司转让股权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的; (二)公司未弥补的损失达到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股东会与股东大会都是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职能基本相同。 区别:股东会和股东大会都是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职能功能基本相同,只是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 表决不同: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
股份公司股东没有优先权。法律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因此,股份公司股东没有优先权。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关系是,二者都是公司的重要的组织机构,但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是由股东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构成的;而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由全体股东构成的。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关系体现在以下方面: 1、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都是公司组织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2、董事会中的股东董事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 3、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正常情况下没有限制。股份公司股份只要在法定场所,依法可以自由转让,但以下股东转让股份有一定限制: 1、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