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可以成为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有:行政行政机关;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
七种,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受处罚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听证要求,行政机关的工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六)救济原则; (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取证规则是指行政主体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发现、提取和固定证据的一种行为规范。尽管目前对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取证规则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但行政处罚程序中收集的证据必须符合《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部分
公司的行政处罚一般是根据所犯事情的的严重程度对违法人进行口头教训或者书面方式警告处分,对公司或者该项负责任人处以罚金或者他处理方式。会根据不同的法规规定设立不同的行政处罚。 1、警示, 2、处以罚金, 3、违法所得上交 4、撤销正常营业行为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