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离婚后有一方不愿意迁户口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其迁出户口。
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
离婚了孩子户口这样迁: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决: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
一般情况下,户口本婚姻状况的变更,是需要自己去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的。 1、初次结婚时,如果双方户口未进行变更,则双方户口本都显示“未婚”。离婚后再婚,如果要去办理户籍登记,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变更后户口本显示“已婚”。 2、初次结婚时
不需要更改,居民婚姻状况是以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为依据,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无关。如果当事人想更改户口本上的相应内容,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改。
可以申请强行迁走。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若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法院判决或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