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诉讼中,法院审查的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以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为一方,以作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另一方,针对行
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应当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但对于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理,从近年来程序违法区分效果论、程序治愈论等理论的引入来看理论界并不接受实定法这样无弹性的制度安排,司法实务中也出现越来越多的个案否定了违反法定程序一律撤销这样的立法逻辑。行
认定违法主体应当把握以下原则 1、依法认定原则如果法律分别规定了对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幅度,则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2、单位优先原则如果在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中存在单位和个人两种主体,则优先把单位确定为违法主体。 3、经营负责原则无论内部以承包
一般可以将它分为两个:第一个是行政立法;第二个是非行政立法。
《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因此,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
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最常见的的分类是以抽象行政行为的规范程度与效力等级为标准所作的划分,将其划分为行政立法与非行政立法两类。希望大家通过以上有关抽象行政行为对象的介绍能增进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依照本法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由行政机关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因此,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抽象行政行为主要包括下面两类: 第一,行政立法行为。指的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并颁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行为; 第二,除了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具体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广泛的、不特定的对象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体有下面几个特征: 第一,从属法律性。指的是不论哪个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的授权范围以及法定程序; 第二,裁量性。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可以根据相对人的具体行为,进行自由裁量; 第三,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