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 分公司属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经总公司授权的,具有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在授权范围内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受法律的保护。
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法律规定,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是不能承接相关工程建筑的,因此所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也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分公司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超过总公司授权范围的,总公司不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由于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并且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有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分
是否签施工合同号与能否打官司无必然联系。 1、双方存在事实合同的,可打官司。从事建筑工程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如果已实际履行口头约定的工程内容,也就是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便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其间的纠纷。 2、双方不存在事实合同,但一方已为准
分公司签署合同一般也是有效的,但前提是该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了自己的营业执照。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如果超过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则总公司是不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 因为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而且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需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方式: 1、仔细阅读合同文本,掌握有关法律规定; 2、严格审查资质等级、履约信用; 3、审查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 4、对工程进度拨款与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5、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与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
建筑公司的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分公司属于建筑公司的分支机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建筑公司承担。建筑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可以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司是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最终总公司都必须“兜底”承担责任。
建筑企业分公司不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企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
个人和建筑公司签合同不算有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个人是不允许成为承包商的。
建设工程要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而个人是不具有施工资质的,所以个人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工程合同一般无效。 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
总公司合同是可以委托分公司来签订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因为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