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欠缺形式要件的代书遗嘱,不宜认定为有效。若遗嘱形式有所欠缺,但是是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能够证实确实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有效遗嘱。 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包括:一是需有两名或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见证人在场,可由其中一人代书,且
各类遗嘱的形式不相同。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形式瑕疵的遗嘱,如有其他证据可证明其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不因其法定形式要件的欠缺而影响其效力。 虽然我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了各种类型遗嘱的形式要件,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遗嘱人因疏忽或各种条件所限,所订立的遗嘱并不完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形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
(1)遗嘱的形式:遗嘱可以采取“自书”,即自己拟定书写;“代书”,即他人代写;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录音”和“公证”的形式。每种形式,都要求满足法定的生效要件,以确保遗嘱可以被执行。而在这五种遗嘱
视情况而定,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存在5种形式的遗嘱,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因此,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不起作用,如果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遗嘱的有效形式有: (一)自书遗嘱; (二)代书遗嘱; (三)录音遗嘱; (四)口头遗嘱; (五)公证遗嘱。 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
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至户口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公证遗嘱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是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全文、亲笔签名,并明确注明自书遗嘱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
共同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争议。 目前,我国法律对共同遗嘱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也没有说共同遗嘱是无效的,关于共同遗嘱的效力,目前学界仍然在探讨之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生活中,比较
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或事务做出的个人处理。遗嘱一般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