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之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二者的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而转继承适用法定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最后,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
代位继承继子女有权,但必须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扶养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视为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具有拟制的血缘关系,且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继承中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一、两者的性质不同。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的法律制度;而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转继承人实际上享有的是分割遗产的权利,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二、两者发生的条件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主要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
代位继承权有顺序,代位继承人一般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通俗来说就是孙子或者孙女代位继承爷爷的奶奶的遗产,或者侄子侄女继承叔叔伯伯的财产。而不是由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继子女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且前述的子女应当包含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教育
遗嘱继承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只有法定继承才能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中,如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应用法定继承的方式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转继承的性质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又称为再继承或第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由死亡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承受的一种继承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
非婚生子女的继承问题具体是: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定继承权,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侵害。且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已经失效,代位继承一般无年限规定,但涉及代位继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我国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关于代位继承的办理,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不是遗嘱继承。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未丧失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