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公司如果有债务,股东一般是不用承担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
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但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3)滥用公司人格行
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股东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的。但如果公司全部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以出资为限承担清偿责任,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以认购股份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公司债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公司设立时应当给予支持。此外,上海市人民法院还应明确对公司出资不足案件的处理;因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公司法人资格不能合法产生的,公司
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应该是公司承担,与股东无关。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仅仅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