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原则上应该由公司名称进行清算,以公司资产来偿还债务。但是,如果公司股东或其他人根据规定应该承担责任的(如出资不到位、转移公司资产等),也可以要求相关人员来在责任范围内负责偿还。
公司债务重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来承担的。股东不履行出资责任或者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营利性法人的投资者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投资者的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
股东去世后有欠下债务的,由股东的个人财产承担债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由继承人以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如股东虚假出资导致公司实有资本虽然没有达到公司章程记载的数额但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出资不
公司以其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组织,有限责任是公司最大的特征。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的,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的财产进行偿还。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对于不能清偿的债务就不再清偿。公司已经完成出资义务的股东,对与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可以请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
公司对股东的债务一般来说是不负责的,而是由股东以其出资比例对公司债务负责,公司股东通常不用承担债务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没有。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公司的股权转让后对债权债务的承担没有影响,无论股权是否转让公司的债权债务都是由公司来承担,在股东足额出资的情况下与股东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其他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原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清算的公司债务承担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相应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合并后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合并应当通知债权人,合并后,公司的劳动合同仍然应当继续履行。不能违法解除合同。
个人公司如果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承担。如果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司承担债务的方式是:由分公司以其管理的财产来承担;如果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债务的,则由法人承担。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