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以下情况可全额提取: 大龄失业;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 退休; 享受低保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以下情况提取额度: 购买拥有所有
可以开通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公业务,单位用户登录,办理“公积金汇缴制单”业务,确定资金类别和缴款方式,公积金汇缴审核缴款,汇缴资金由管理账户的付款银行支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必要条件:因购房、租房、建造自住住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额外条件:购买国有土地上建造商品住房的,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购买集体土地上建造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
符合条件可以进行提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
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
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公积金提取后,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2、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 3、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可以进行办理公积金金额的提取: 1、申请人为离休或者退休的; 2、申请人处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用人单位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3、申请人确认出境定居的; 4、申请人确认要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属于购买自住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购买自建房的,在需要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2、申请人翻建或修建自住房的,需提供规划行政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