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徇私枉法罪的司法解释为: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针对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如果司法工作人员明知道犯罪嫌疑人是无辜的,还伪造证据或者隐瞒事实违背司法公正的或者明知道犯罪嫌疑人有罪,但还是替其毁灭证据或者隐匿证据包庇罪犯的又或者通过各种违法手段把该判重罪的判成轻罪,该判轻罪的判成重罪的
徇私枉法罪的刑法解释: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之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令之受追诉,或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会被人民法院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会被人民法院判五年以上
徇私枉法罪的解释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徇私枉法,指的是:1、司法工作人员追诉明知是无罪的人;2、司法工作人员故意包庇明知是有罪的人,使其不受追诉;3、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实施故意违背事实以及法律的行为。触犯徇私枉法罪的,如果情节一般,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
(1)对明知是无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出于打击报复、公报私仇等动机,无中生有捏造所谓犯罪事实,并以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含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收受他人
司法解释: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民法院和
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恶劣,造成了严重政治影响和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等。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
没有徇私不构成徇私枉法罪。本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