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指的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 在侦查的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依法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规定的时间如下: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十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
派出所刑事拘留的程序。 一、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二、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之后,再对其进行批捕的程序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后,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时案件就到了法院的手里,最后由法院对此案作
刑事拘留批捕后的程序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后,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时案件就到了法院的手里,最后由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人民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应批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从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时算起,侦查机关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难以取证等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他复杂案件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1)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2)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
撞死人拘留后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要进行侦查,侦查的期限不固定,一般来说,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2、侦查结束后,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 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行政拘留的法律流程为: 1、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的案件; 2、受理案件后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 3、有证据证明有违法治安管理的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4、执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