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民法典》规定受胁迫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以撤销的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的无效只能够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未达到法定年龄以及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三种情形。
胁迫婚姻并不是无效婚姻,而是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之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受父母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所谓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成立时违背某些婚姻要件,依法应当撤销的婚姻。 根据法律规定,受胁迫而结婚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当事人如要撤销婚姻,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
胁迫结婚是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因胁迫而结婚,主要是结婚的一方或者是其他人,对结婚的另一方,予以威胁或损害,使该方违背自己意愿而结婚。
被胁迫结婚的不是无效的婚姻,而是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对于被胁迫结婚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有效的婚姻,但是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在胁迫结束之后的一年内起诉要求撤销婚姻。撤销婚姻之后,双方自始都不具有夫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规定,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但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而结婚,要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强迫,使婚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
胁迫是指胁迫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口头胁迫结婚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需要看是否具有构成胁迫的条件,具体是: 1、须有胁迫的故意; 2、须有胁迫行为; 3、须受胁迫人同意结婚与胁迫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如果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
依据规定,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但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而结婚,要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强迫,使婚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