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在不违背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
口头借款合同的效力为我国法律所认可。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只规定口头买卖合同(原称口头购销合同)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并未对其他类型的口头合同作出特别规定,因而其他口头合同问题仍应依照民诉法第二十四条适用履行地管辖。
未实际履行,约定的履行地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约定履行地可以管辖;若约定的履行地不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约定履行地无权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还没有实际履行的,其管辖如果属于专属管辖的,那么一般会让拥有其专属管辖权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如果没有专属管辖的,那么通常会让其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议来约定其合同的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则合同纠纷由合同中约定的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的,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至于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如果争议标的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合法的管辖法院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应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合同履行地的管辖权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当事人依法订立协议的,则由其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管辖法院的,或者约定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法院的,则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如果当事人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则合同履行地没有管辖权。
合同纠纷应该在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可以到合同履行的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约定管辖法院的,可以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合同履行地管辖权的规定如下: 1、合同纠纷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牵连地法院管辖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2、牵连地一般是指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等
口头合同的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在不违背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