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不可以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共五种。既然不予变更强制措施了,取保候审也包括在内,不能变更。而且取保候审。措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
取保候审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下: 一、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
取保候审到期后一般会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监视居住要逮捕)(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不能变更强制措施之后,是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即通常所说的保释。符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如果第一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没有成功的话,对第二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是不会有影响的。 另外,也可以申请审查,就是检察院对被抓捕的犯罪
变更强制措施包括两种,一种是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另一种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有: 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还没有生效的; 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达到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时间的; 案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果同意,司法机关应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通知犯罪嫌疑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个人或者单位,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缴纳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即可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