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 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 四、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条件: 1、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原告因人身权利遭受侵犯或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损害而遭受物质损失,是由被告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
商业秘密的概念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据此可以归纳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 1、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技术信息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不应忽视的细节有:涉案的技术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具有非公知性。权利人是否已采取保密措施、保密的范围和程度。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金额的认定。
有下列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客体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或者是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侵犯商业秘密的追诉周期是十年,因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定最高刑不满十年有期徒刑。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
司法机关应从以下几方面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刑法》意义上的保密措施:权利人是否告知相对人存在商业秘密;权利人与相对人是否签订了保守商业秘密的合同;权利人是否限制他人进入含有商业秘密的场所;权利人是否对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进行特殊保管或禁止散放
若行为人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构成犯罪的,则构成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是具有秘密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商业信息; 4、客观上是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基本构成特征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